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湟中县南朔山林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8-06 点击次数:


湟中县南朔山林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

 

1、护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

2、保护森林资源,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

3、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。

4、"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"。

5、严禁一切野外火源,消除火灾隐患。

6、林区内的坟地不得烧纸。

7、禁止任何方式捕猎野生动物和乱挖野生植物。

8、遵守《森林法》和《青海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不盗伐林木,点火烧毁林,否则依法从重处理。

9、保护森林资源,改善生态环境,确保青山绿水永驻。

10、严禁在林区煨桑、放牧。

11、严禁野外用火,进山不准携带火种,不得在户外烧火,煨火、点火。

12、不破坏护林设施,否则以照价赔偿。

13、森林防火工作,警钟长鸣。

14、封山育林,利在千秋。

15、冬春草木枯,防火要牢记。

 

 

 

湟中县南朔山森林防火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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